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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西南交大到达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19-06-10浏览次数:1643

西南交大陕铁院函授部学生:

《西南交通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(西交校成教【2005】8号)中规定:

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(含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休学时间)最长不得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加两年。


依据以上规定,陕铁院函授部李院霞等7名成人教育学生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达最长学习年限,现取消李院霞等7名学生学籍。公示期为2018年6月10日至6月14日。公示期内若有任何问题,请于6月14日之前联系院继续教育部王静(0913—2221159)。



附件:待清退学生名单


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

2019年6月9日

附件(1).xlsx